想要发很多东西,也肯定没多少人看到,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们一直说,英雄联盟不会过气,我们不老,LOL不倒,但是……
我们也是会老的。
一代新人换旧人。
游戏也是一样。
现在我们看lol,很好玩。
等到了下一辈人呢?
他们可能想的是,
这是什么游戏啊!
我们看他们玩,
也许想到的是,
想当年,
我玩的游戏,
不比这个,
好一百倍?
然后你打开电脑,
也许LOL
DNF
CF
吃鸡
以及很多很多游戏,
已经停止运营了。
一阵的空虚。
其实,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的。
说什么我们不老,LOL不倒只是在逃避现实。
其实,应该这么说,
LOL不倒,我们不老。
DNF不倒,我们不老。
CF不倒,我们不老。
身边有一个年代,
一个游戏里,
一起走过的人,
这些人还在,
我们就不老。
尽管多年以后,
身子垮了,
再打开电脑,
依旧指点江山。
我们,就不老。
祝 所有可以称得上红极一时的游戏
不老
不倒。
应该,没人看见吧?
可能,白打了这些字呢。
2018年7月24日
10.37(两腿之间犯罪的深渊)
《特工重生:快穿全能女神》是由一路烦花创作的一本现代/快穿/爽文/甜宠言情小说,全文244万字
最初点开这本书是因为字数够长,抱着打发时间来看的,然后就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了。全文看女主打脸爽翻。然后看到触动心弦处,我就想啊,我一定要为叶韶华写一篇书评,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词藻,就用最平凡的语句夸夸她,介绍介绍她。【之前快写完了,因为个别原因书评丢失了,后来再写时灵感全没了,就这么凑合看吧】
【人物介绍】叶韶华:我认为这个姑娘是全能型选手,在快穿世界里无所不能 当的了民国主席、做的了纨绔子弟、能女扮男装考上状元、能是霸道总裁 可以称霸星际、娱乐圈、网游、成为国家运动员。可以是学霸,就是没有做过学渣😂 她是热血军人上将、她是古代一代女皇、她是最强黑客……反正就没有叶韶华不会的,就算不会也可以在短时间之内学会,【因为她有个废物外挂008(除了会颁布任务剧情)】……其实是因为她智商高、情商高、颜值高才艺高、又够努力,她不成功谁成功?她记仇却又护短,你对她发出善意温暖,她就会把你纳入羽翼之下双倍的对你好。而且叶韶华她还具有民族意识,有的世界里本打算低调完成任务的她,发现自己国家被看低 那么她就会站出来高调的打脸。(`⌒´メ)超凶
在一个世界里,她是军人,她说的一句话特别触动人心:【真正的军人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任何一个战友,一起出去,一定也要一起回来!就算是骨灰,那也要抱着回来!】在后来,她也真正的做到了,一起走一起回,哪怕是尸体。
在一个世界里,她是刚刚穿来的国家游泳运动员,还没真正适应游泳,就要上赛场。尊重比赛选手的她没有用异能内心,唯有一股不怕死的耐力,一次次突破自己的极限,当时,她的心里只有一句“游,拿到奖牌”她靠着意志坚定,拿到了第二名的奖牌,可是她却因为没有拿到第一“第一次我看到强大如叶韶华无力委屈的和人说对不起。还有在奥运会上花国包揽前三,看到那属于花国的三面红色旗帜在同一时间冉冉升起,不由得热泪盈眶。我就想如果【奇迹有颜色,那一定就是红色】
看一章,我就更一步知道叶韶华她身上有秘密。她为什么会进行快穿任务?为什么每一个世界里都会有一个带“云”的男人出现?为什么叶韶华可以懂得那么多?在最后回归现实时,一切谜团慢慢解开。
回到现实的叶韶华,身份很强大。明面上是娱乐圈的影后,背地里她还是令人闻风丧胆的y 。军队里最高的那一批军官甚至是她教出来玩的。
至于她为什么会出现快穿世界,被人阴了 本来身死的叶韶华,是慕行之放弃了自身优秀的血脉、用血为媒介和其他高等空间沟通。以到每个世界做任务增强灵魂,才能回到现实。刚开始出现慕行之时,我还想男主啥时候出现,我以为男主必定是叫某某云。没想到啊,后来才知道男主就是慕行之,他字归云。他在女主叶韶华不知道的岁月里一直守护在原地。他不知道这一次她能不能回来,没关系,他可以等。索性她强势归来,虐渣妈渣姐、扶起叶家 护二弟。顺带娱乐圈里闯一闯。
【总结:我就没看过这种男主明明在,却存在感炒鸡弱。每个世界感情线很少,都是女主叶韶华为了国家做贡献】(性子有点污)
千年前,一名小孩救了一条白蛇。后来白蛇修炼有成化为人形报答恩人,便许配给长大后的小孩许仙为妻。数十年后,白蛇白素贞嫌弃许仙变成老头而离去。在身前里终日和蝎子精厮混在一起。许仙伤心过度剃度出家,法号玄奘。玄奘为报复白素贞走遍千山万水,终于在西方天竺求得一颗七彩葫芦籽。后来葫芦籽成熟结出七个葫芦娃。最后葫芦娃轻松打败白素贞以后快乐的生活在森林里,因为一直长不大所以被称作小矮人。虽然身材不能长大发育,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对异性生出了好奇之心。一天森林里来了一位公主,虽然天生白化病,但生的也是漂亮。七个小矮人惊为天人,称呼白化病公主为白雪公主,悉心照顾。谁知白素贞灵魂转世的巫婆皇后前来报复,毒杀公主,设计封印七个小矮人,最后七个小矮人变成七颗珠子。却说七个小矮人前身是七个葫芦娃,葫芦娃是玄奘在天竺求来葫芦籽所生。此葫芦籽可不得了,葫芦籽在天竺终日被乔峰郭靖用降龙十八掌祭炼,早已经生出一丝龙气。变成珠子后慢慢演化成七颗龙珠。谁集齐七颗龙珠就可生出龙脉一统江湖,从此江湖纷争不断,引起一场场腥风血雨。百年后东海风车村一少年集齐六颗龙珠,听说最后一颗在伟大航路,便乘船启航。在争夺最后一颗龙珠时,因为过度使用写轮眼而瞎了一只眼,从此独眼杰克一统江湖。谁知龙脉汇聚,奥特曼无法使用龙脉能量镇压怪兽,造成太平洋海底怪兽异变成为变形金刚开始肆虐全世界。独眼杰克组建复仇者联盟广招义士开始拯救世界的计划。为提升战力,使用龙脉透支地球能源为义士觉醒原力,最后开启星球大战,联盟义士与怪兽同归于尽。世人为感谢复仇者联盟,故称呼他们为英雄联盟。大战过后地球能量透支,植被覆盖不足万分之一,但有些以光头强为首的人类依旧乱砍乱伐,所以两只狗熊开始了保卫地球维护自然的艰难战斗,两熊分别是熊大和熊二。光头强数次争斗不得胜利希望,使用家传唐刀切腹自尽,谁知此刀名为斩月,从此光头强成为一名死神而实力大增,一举斩杀熊大。并将其尸体放入火山口祭炼成旱魃交给女儿当做玩具,并给旱魃命名提伯斯。熊二因大哥之死而拼命修炼,终于渡劫成功,还可以使用雷劫之力。经过万难终于杀死光头强和他女儿为大哥报仇。大仇得报熊二希望一切从新开始,所以改名雷霆咆哮。这时地球仅剩一丝能量消散,地球爆炸,世界毁灭。雷霆咆哮因为渡劫成功已成妖仙,在地球爆炸时刻用尽全身法力抵抗爆炸冲击以后昏迷过去。世界毁灭的力量太过巨大,撕开一丝时空裂缝将雷霆咆哮吸入其中。不知过了多少时间雷霆咆哮醒来,发现自己处在一片森林之中,身下还压着一条快断气的白蛇。但因为之前抵抗爆炸而透支法力,此时此刻一根手指也是动弹不得。这时从森林深处走出一孩童,看见雷霆咆哮动弹不得,兴奋大喊:有肉吃了。随后就将其扒皮抽骨打包带走。宰杀过程中错把内丹当成结石而随手丢掉,之后小孩就走了。好巧不巧,内丹正好丢在白蛇嘴边。白蛇吃后功力大涨,化为人形。感恩孩童救命之恩,所以打算嫁给恩人。白蛇自言自语:“要接触恩人总要有个名字,叫什么好呢?哈哈!想到啦。从今以后我就叫。。。。。。。。。白素贞。”(终于从lv.0升到了)
就是师傅宠小徒弟,徒弟被师傅从小带大,然后被师傅吃掉的故事。师傅无原则的宠着小徒弟,无论小徒弟做什么都无条件支持,反正就是一个字 宠(腐^_-腐)
射破和贼行是我看过的最经典的两本重生文。其中射破最让人叫绝的就是人物性格的刻画,看完射破你可能会不记得具体情节,但是你不会忘记射破里有个最强最贱配角贱人忘,高智商装逼大师奉西,超级重口味山炮,狗皮膏药老青,超级呆萌妹子九妹,财大气粗土豪九哥,正义感爆棚的女侠,要强的女格斗家等等 。。。。射破的人设很成功,配角性格鲜活生动,以至于主角光环再逆天也遮不住配角们耀眼的个性光芒。另外射破的情节也是非常有趣成功,不过被人设的大获全胜给掩盖了。总之射破是不容错过的网游经典,一本可以洗脑你精神世界的好书。(剑辟鸿蒙)
点赞并不是没有成本的。据了解,点一个赞要耗费0.02KB,约合人民币0.0005元。但是对于有钱人来说,他们根本不在乎(・∀・)(八云紫)
《惊悚乐园》这本书怎么样?书很好,这本书目前还在我的书架里置顶。
《惊悚乐园》讲了什么? 中二反人类主角打打游戏,调戏npc,虐一下配角的故事。
《惊悚乐园》的人设怎么样?配角是很多,只可惜大部分人物性格描绘都很苍白。
我看的书不多,很多大火大热的网文从没有涉猎过,所以就不举例出一些看起来很有逼格的例子了,这里说是网文,一些作家的某些著作,我就更不提了。
我就蛮喜欢《贩罪》和《无限恐怖》的人设:
《贩罪》配角很多,书中用了很多篇幅来写配角,比较重要的干脆直接给了几卷来写,不太重要的也从日常的剧情推进来慢慢引出人物性格特点。
《无限恐怖》更是如此,角色的名字和这个名字背后所蕴含的故事我还记忆犹新。
如果说动漫的话《钢之炼金术师》是我现在看过的人设最好的了。
反观《惊悚乐园》的配角,感觉就像是群众演员。即使是前期存在感很高的王叹之,给我的印象就是主角的跟班,至于女主,除了现实世界推动剧情,整个角色就没有什么特点,再者就是主角现实世界的一些队友除了职业(律师、编辑),我名字都快忘了,其人物形象甚至比不上一些剧本boss。
初看《惊悚乐园》感觉故事很惊艳,故事开篇非常吸引人,闯关副本、掉落装备、剧情互动、玩家对战,偶尔看到封不觉下那些曾经看过的(玩过的)副本更是有一些共鸣,非常的有画面感。
可惜后面真崩坏了,咀魔岛之后,在降妖别动队这开始故事变得没有那么精彩了,硬要说应该是配角变弱了,主角变二了,使得本来的故事变得很牵强。
前期还有夺灵这类的npc,姑且就叫做“精英怪”吧。
这类精英怪,在剧情推动本身,还是很有意思的,不同的设定,不同的故事背景。使每个精英怪都很有特点,本以为三渣用精英怪丰富剧情,结果,结果后面后期主角开挂,稍微强一些的精英怪就都和主角勾搭上了。
我宁可看到精英怪算计封不觉,作茧自缚也好,死无全尸也罢,像是真的死板的数据那样消失殆尽也是,最起码尽到了一个npc该做的事情。
至于现在,精英怪看起来很机智组团抱起了主角的大腿,全部都明哲保身了。
这里就很有意思了,封不觉的灵能武器是扑克牌,明面上的牌。这些精英怪更像是封不觉手里暗面的牌。这个游戏宇宙,精英怪大都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喂喂喂,这不是单机游戏啊,你这属于作弊!
如果《贩罪》的天一算是从一开始明面上就已经是无敌了,那封不觉就是暗面上的无敌。
游戏中,四贱客又当爹又当妈,主宇宙资源一大把,剧本里也有的是打手。
现实中,周围的人全都不容小觑,找个女朋友都和主角有关系,自己本身的血统也是没话说,果然,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做什么?
封不觉玩个娱乐模式,可以用嘴忽悠一个血尸称为强力召唤道具,只要封不觉想,洗脑整个主宇宙也不是没可能,欺骗世界嘛。
剧情上,一开始的封不觉还是有所布局的,用npc,用玩家,用自己。可惜到了后面,封不觉就仿佛开了脚本似的,用嘴直接布局,最新的三十三章剧本,侦探故事并不出彩,感觉就是让看过《二流侦探与猫》的读者看看主角间的彩蛋,不过我没有任何共鸣。
说了那么多难听的话,其实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的,正因为喜欢才希望这本书越来越好,难免有些吹毛求疵了,完美的开局,中肯的中篇,略崩的后期。
接下来反驳一些东西:
很多人觉得这本书的现实的剧情是一个败笔,甚至有人觉得直接写打游戏就好了。
这里我同意现实视角的剧情真不如玩游戏好看,不过对于不需要现实剧情提出反驳。现实的故事才是主线,即使它的篇幅只有十分之一,即使它很多时候是焦土议会派天使来送人头,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段不怎么好看的剧情才推动了整个故事。
有人说衍生者的设定是多余的,没写的必要,不如不要。
我倒觉得恰恰相反,衍生者23号的出现我觉得很有意思。给bug赋予情感,给予生命,使得这些衍生者不像是数据,而像是人,一点都不多余。
说到篇幅少,不精,更是开玩笑,林克、英菲尼特、艾德,这些人物的设定和丰满程度比上面说到的哪些精英怪好了太多太多了,衍生者的故事在封不觉闯的所有副本的故事中绝对排的上前列。
最后:
最新更新的故事看起来很不错,希望不会崩。
《惊悚乐园》我给4星,它有瑕疵,但也不是不可救药。我不喜欢给一本书一两星,如果那本书真的非常差甚至是恶心到我了,我更不会浪费时间给一本我嫌恶心的书打这么多字了。
完本补充:
有很多想说的话,却不知道怎么说。
封不觉这个人物,应该...大概...忘记不了了吧?
Why so serious!(末世日)
所以尽管男主名字略有不适我还是开始看它了。
很好奇怎样的男频文主角会让一个妹子甘愿被种马。
以下涉嫌剧透。
开头很惊艳,文笔老练,爽点合理。
得到老爷爷临终托付,送还遗物,因为掌门之位之争而陷入尴尬的处境,被困上清宗。发现金手指上古宝物商镜并从中得到了看起来很牛逼的乾坤诀(当然后面证明这打酱油的玩意并不是什么金手指,后面就卖给别人了)。
这一切都像是一个正统的仙侠文开头,而且并没有出现很低级的装逼打脸,我美滋滋地看下去并以为主角会坐上上清宗掌门之位,手握神秘宝物,修炼牛逼功法,走上点家男主升级之路,文笔好的升级文我还是挺喜欢看的。
然而,主角任由摆布地让出了掌门之位,任由摆布地被困了几年,又任由摆布地在找麻烦的来了之后被送下山送死。
到这里我还以为副本才刚刚要开启,精彩的世界才刚刚要展开,一个宗门的掌门而已,主角这么吊也不是很稀罕嘛,顺势下山之后海阔凭鱼跃岂不是美滋滋。
结果副本的确开启了,可是开启的是武侠剧中的朝堂争霸打地盘剧情,主角的好兄弟在明知主角不想卷入这些麻烦的情况下硬是把主角坑进去了。
主角成为一个丧家之犬的王爷座下类似谋士的人物,先救他命,再为他争地盘,一直到往后五百章,都在为这人争地盘。在和这人并没有交情也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的情况下,简直无怨无悔死心塌地!
一个仙侠剧本你花了五百多章争地盘是要闹哪样!!!而且目测后面还要争。除了五百章中间描述了几行,注意是几行。主角晋级之外,完全没有任何修炼相关的内容,全程阴谋诡计勾心斗角争地盘。
功法就开头打了下酱油,宝物不存在的,奇遇不存在的,秘境副本不存在的,连仙侠文必备货币单位灵石也不存在的。
不过凭良心讲这文不当仙侠文当武侠文或者说争霸天下文看还是不错的,主角高智商,布局谋略运筹帷幄,爽是爽的,就是作者比较任性,擅长在爽里塞翔。
其中最为人诟病的一点就是女人了,男频文重点不是女人,可是没有女人是不可能的。
一开始的王爷妹妹,气质不俗但是脸上有奇丑无比的胎记,对主角也挺好的,埋了个伏笔胎记可以消除,这个女人我是不讨厌的。虽然主角暂时无动于衷并且屡次表示不可能看上这么丑的女人。(按照男频的套路不是应该主角一点也不嫌弃,然后女主恢复绝美容貌喜大普奔吗?),可能作者就是不走寻常路吧,这个女人不算毒。
第二个相关的女人,黑牡丹,作为一个饱受欺凌主动投靠主角的散修,肤黑,应该不算丑可是也没有特别描写过容貌。智商低性格冲动什么用也没有也就算了,某次和主角闲聊说起自己啪过很多次,有自愿的,也曾经被轮。奸。爆。菊。三。次。是。爆。菊。啊。古人知道菊花是啥吗?作者对被。爆。菊的女人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我完全get不到作者描述这个是想干什么???此女多次对主角投怀送抱各种明示暗示,日常脱光了和主角一起洗澡,主角就是不碰,也不拒绝,在属下面前编造和主角的不正当关系,主角也不辩解。人设很不讨喜了。
第三个男主身边的女人,一个年轻时候十分美貌的老年交际花,然而现在已经半老徐娘了,不止一次描述她容貌已衰。某方面经历十分丰富,满天下旧情人,和男主日常打情骂俏各种毒舌,贪财重利,跟男主要这要那,身为男主手下的人,对男主的态度却非常放肆任性,跟男主祖宗似的。也可以说是很毒了。
至于文中出现的天真任性好骗的公主啊,美貌手握权力的寡妇啊,宿敌身边的经常给男主下绊子的神秘组织的美女啊,这些男频女主标配的妹子,都是男二的,也就是男主兄弟的,她们全都对男二一见倾心,多看男二两眼心慌腿软。
看到五百多章,这文剧情是精彩的,文笔也是不错的。只是我还没有get到男主哪来人格魅力让书评区的妹子甘愿被他种马了。
就我看的五百多章而言,男主跟个太监似的,妹子日常脱光了一起泡澡都不碰一下。还有严重的少妇情节,送女情节,绿帽情节,凡是男主身边的女人要么老要么丑,要么被曾经别人玩坏了,难得出现一个主角拜过堂的貌美清白对主角坚贞的妹子,主角对她避如蛇蝎充满厌恶,想尽办法让妹子休了自己。
男主对女人的喜好略毒。
争霸剧情写得挺有趣。
男主命中注定的宿敌作者给他开了外挂,每次主角要做点啥他就能通过旁人无意的一句话识破男主的计谋。每次主角要杀他他都能绝处逢生逃掉,虽然一直在吃亏,但从未被消灭。
……………………………………………………………………………………………
3.15更新。
本来不想再回复的,你们撕得真厉害。
让我难受的并不是男主有没有女人,种不种马,我一个妹子你说我喜欢种马那不是搞笑吗,只能说后宫写得好我不排斥。
这文的难受之处就在于作者写出的那几个女人界限分得太不清楚了。
一个成功的上位者绝不会非要和手下搞出点什么暧昧出来,都这个地位了也不缺女人,为什么非要和手下暧昧?
是手下,就应该要求忠诚,听命令,有能力。
是情人,漂亮贴心就行。
而这篇文里的几个女人你要说是手下吧又经常过分暧昧,是情人吧又没到那个份上。
黏黏糊糊拉拉扯扯,作为手下不称职越过了个顶头上司该有的界限,作为情人更是不讨人喜欢。
黑牡丹是什么样?顶多占了个忠诚吧,还是出于爱情的忠诚。数次描写她冲动任性违抗主角命令,自以为对主角好试图强行改变他的决定,打晕主角什么的,智商也不够还看不清楚情况。这种手下要来干嘛?找麻烦拖后腿的?这是找了个爸爸?为主角而死看起来挺悲情的,事实上当时的危险不都是她看不清楚情况再次违抗主角命令去送死的吗?这种不听命令的手下毒得一批,死了简直喜大普奔好吗。
后面那个半老徐娘同上,收下她时把她渲染得很厉害的样子,后面除了给主角找麻烦还干什么了?既不是一个合格的手下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
这书确实不适合年轻人看。
很多地方都完全没有年轻人热血争一时之气的行为,主角比较隐忍老谋深算是真的,这是优点,我也觉得主角谋略部分精彩。
但主角手底下那几个女人,就是毒!剧毒!
不收为后宫仅仅是作为手下也是剧毒!
还不如收了呢!
起码后宫顶多内部争风吃醋!
这作为手下完全是群暴躁老妹,脾气一个比一个厉害,但又不听命令又没有脑子还没有能力,要来何用?(克制。)
刚刚看了一篇帖子,大概就是说回忆曾经 的一些大神,说陨落了云云,其实我觉得不 然,这陨落是相对的,同样的作品,你第一次 看你会觉得他是萧鼎大神写的,第100次看你觉 得是不是唐家三少写的(我绝对不是贬低三少 啊,我对唐家三少的爱,日月共证,天地为 鉴!)
我看的第一本网络小说是《邪樱》,06年 吧,当时从没看过网络小说,觉得这小说怎么 他妈的这么好看,连我最喜欢听的物理课都不 听了,废寝忘食地看这本小说,当时看得仔细 啊,一个字一个字地看,遇见不认识的字还会 去查字典,所以看得很慢,当时是同学花钱去 书店租书!两毛钱一天啊!我才看到没多少, 他就还掉这书了,后来我就一直蹭同学租的书 看,《网游之生活》 《仙魔战记》等等,太好 看了,但是我同学看书太快了,才租了一天就 还掉,特别是看唐家三少的书,我看了半天的 环境描写,终于看到主角要出来了,他妈的就 在这个时候,他就去还书了,FUCK.后来老子终 于有钱了,就摆脱了同学的羽翼,开始翻身做 了主人,自己去租书,还是那本《邪樱》,但 这个时候,我已经看了很多书,重新来看这书 怎么觉着不好看了呢?后来我又去租了《仙魔 战记》,看来看去还是不好看。
当时觉得好看的书为什么不好看了?因为 口味变了,以前随便拿一本来看,就觉得好 看,因为之前看的书少,看的书多了,就有比 较了,谁没看过几本唐家三少的书?(唐家三 少:“你妈的怎么总是跟老子过不去”)谁没看过 几本写了开头几十章之后作者就不知道跑哪去 了,等到自己结婚生子了都没再出现过的书? 人生若只如初见,人都如此,何况是书,你觉 得梦入神机第一本书《佛本是道》好看,是因 为第一本书这4个字,而不是因为佛本是道这4 个字,我看过的书无数,可是至今还记得那两 毛钱一天的《邪樱》,甚至连当时看这本书的 情景都历历在目,那是06年的一个冬天,在一 堂物理课上,我坐在第2排,老师在上面讲什么 重力原理,我则正襟危坐看着这本《邪樱》, 旁边摆着一本98年版的新华字典,是从前桌那 名扎着马尾辫的女生那里借的,当时教室门是 关着的,我暗恋的那个女孩子坐在靠窗户的位 置,我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看到了人生中第 一本网络小说。
一本书的内容只占据一半的因素,另一半 就是读者自己的因素了,这与当时你的年龄, 阅历,周围的环境等等都有关联,我们眼中的 经典书为什么大多集中在2004,2005那几年? 难道命运会这么巧,把所有的经典书全都放在 那个时期出现?哪里会有这么巧的事,我们之 所以觉得它经典,是因为那时候我们才刚刚接 触这种小说!第一次啊!这个世界不仅仅只有 女孩子的第一次很珍贵!我们的第一次也很珍 贵。如果不信的话,你去找一个还没看过网络 小说的处白(我设定的新名词吧,就是还没接 触过网络小说的人),你拿一本《诛仙》给他 看,看完之后,再给他来本《惟我独仙》(唐 家三少:……),你看看他能不能分辨好坏,多 半是不能,你问他哪本书好看,他肯定会说 (唐家三少:“住口!!”),是吧!你们都懂 的!刚开始看没比较,当然觉得什么书都好 看,几年过去了,作者还是那作者,甚至文笔 方面还提高了很多,但是你已经不再是你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读者对作者的影响了。 每一个作者都是要经历一个转变——从为自己 写书转变成为别人写书。每一个作者刚开始写 书的时候,总是最认真的,因为没有经验,不 知道读者喜欢什么口味,反而可以将他心中最 本质,最真实的故事写出来,而这样的故事往 往也是最容易让人记住的,包含着这个作者最 青涩的痕迹,这就是为什么人人都觉得周杰伦 刚出道那几年的歌好听,而现在就没那么好听 的缘故。
我本身也是一个作者,两年前开始在起点 写书,那时候写了几本,但是点击破3万的书都 没有,后来没写了,到了两年后的现在,我再 次在起点写书,我的风格就变了,也因此签约 了,因为我慢慢地有了经验,知道读者喜欢什 么,我就写什么,读者不喜欢什么,我就不写 什么,这完全是因为读者对作者的影响!作者 想要将自己心中那个故事原原本本地写出来是 要冒很大风险的,我现在去看我两年前写的那 些小说,我就很喜欢,比现在这本更能打动 我,是我退步了?不是,我现在写作水平比两 年前进步了很多,但我不是在为自己写书,而 是在为别人写书了。不过我还转变得不够彻 底,我写的是网游(书名《冷藏》,我真的不 是在打广告,真的,我发誓……),现在写网游 不写重生必死,我不信,没有写重生,不仅如 此,我还在书里面加入了一些传统小说的写 法,比如主角暗恋一个女孩,从第一章开始暗 恋,到第40万字了,还在暗恋,而且两个人还 没有说过话,以起点读者的柯尔蒙水平,这如 何忍得住。到现在,和我同一时期的书,重生 的都上架了,我40万字了还是3000收藏,随着 我一本一本地写下去,我的个人风格会越来越 少,越来越偏向大众化,偏向读者普遍喜爱的 类型,我会变成一张起点标准的面孔,和千千 万万的作者一样,写出同样的字和同样的故 事,那时候我的书就有人看了,但是却没有人 可以认出我了,没有人可以叫出我的名字。
叨叨嘘嘘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一句 话——不是大神自己陨落,而是我们认为他陨 落。
就这样,我码字去了,我也要向唐家三少 看齐,我虽然拿他取笑,但是不得不说,我还 是很尊敬他的,网络小说常青树,无论别人怎 么谩骂,他就是维持他小白的纯真,也许这就 是网络小说作家梦想的境界,你第一次看到他 的书是什么样子的,第十次看还是什么样子, 也许唐家三少才是唯一一个可以不用改变最初 风格就能成功的作家吧!(唐家三少:“别安慰 我了,快滚吧!老子被你玷污得还不够多 吗?!”)
以上乃本人愚见,唐家三少的粉丝不要骂我,勿怪。(明月子时)
发觉自己越来越拖延,本来算好的,什么时候该做什么,结果到了那个时间,又不想做了,等会在做,不急,所以来看看这本求,希望对我的拖延症有帮助(? WANG ·)
暂时还没看完,不过,文章还不错,就是比较“玛丽苏”,对于比较喜欢“现实派”的我,有点不太喜欢!文是NP,不过,还好!看着并不令人不反感!其他男主们,也都是在知道女主有男朋友的情况下喜欢上的女主,而女主对于和他们之间发生的事,什么关系,也从来没瞒着她男朋友(凌逸尘),而我觉得,女主的能力,武功都要高于男主们,所以,他们之间的地位,隐隐有点“女尊男卑”的趋势!而这也令男主们心甘情愿在明知女主有男朋友(凌逸尘)的情况下,愿意和她在一起!当然,每个男主们都是特别喜欢女主的,而每个男主也都是特别出色的!这个文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玛丽苏”,女主也没什么坎坷,曲折的事,感觉修炼很容易!PS:女主和她几个哥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墨雨碧竹)
这本书是我的大爱,略微黑暗的风格,缜密的思维都是喜欢的理由。看这本书的人不多,但绝大多数人看过后都赞不绝口。不希望这样的书被埋没了。这年头很多烂书被捧得都要到天上去了,这样的精品却无人问津,实在可惜。
这本书作者的其他作品也都很不错,还是觉得贩罪是里面最好的。另一本书惊悚乐园在追书里还算人气比较高,到总体还是会比贩罪差一些,看了惊悚乐园最大的感触就是作者妖孽,看了贩罪发现作者思维缜密。这样一个思维缜密的妖孽的书不去看看岂不可惜!(黑)
希大现在的文越写越好,文字功底不错的作者。从很久开始,她似乎就在努力自己小说里的角色的刻画,以前很爱铺张浪费,失败过很多自己的曾经角色,到现在,几乎配角都丰满成熟立体,在大多通篇苍白假人的网文世界,实在很难得的优质和认真。《朱砂》、《药香》、《娇娘医经》,都蛮好看的。(莫怪)
结构严谨,剧情连贯,设计情节非常合理,作者文笔不错有点西方问味道喜欢一些阴谋诡计的可以点进来,这书真心不错,如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去看看《冰与火之歌》作者马丁啥子来着我忘了,追求上面不能搜出来,有兴趣的可以百度一下,这才是神作(又何必自寻烦恼丶)
《凡女仙葫》是我追小说以来,我认为的最棒的修仙小说。这本书中女主的性格我很喜欢,还有男主的默默付出。总之,这本书值得一看。不过灵界篇还没写,心中有些疑憾(节操一直是路人)
女主这么牛,有什么理由不喜欢呢?不小白,不白莲,穷其天下只此一只
因为喜欢看反派,就下了这个,没想到一看就喜欢上了 ,时笙的性格特别喜欢,没有由来的喜欢,作者加油↖(^ω^)↗,人家还想看后面的剧情呢!
真的很羡慕时笙呢,活的那么自由洒脱,无拘无束,虽然不一定完美,但是很自在啊!作者加油!
有些东西不能只是听取别人的意见,只有自己体会过才能知道其中的美好感觉,喜欢就收藏吧!(玖月初)
╮(╯▽╰)╭这个作者的书看了几本了,基本都是长篇,而且高质量!从不坑文_(:з」∠)_怎么感觉我是个托……攻开始十分的天真吧……然后受是重生的,就一直气不过攻心软的样子,就一直狠狠地鞭挞他_(:з」∠)_这是真的鞭挞哦,经常抽攻╭( ̄▽ ̄)╮帅爆了!然后…=_=攻是个抖m吧╮( ̄▽ ̄")╭ 他喜欢上了受,也为受一点一点的改变着,后来发现自己保护不了受,就决心变强╮(╯▽╰)╭然后黑化了_(:з」∠)_我交代不过来啊啊啊啊!总之很好看!(非常乖)
——
平心而论,我更喜欢寒夏,她敢于坚持自己的爱情,痛了,也便学着放手。
她说她被命运遗弃,被孟刚遗弃,后来,被爱情遗弃,被她心爱的人亲手推向深渊,所以她开始为自己而活,开始追逐属于她自己的梦想。。
可有时想一想,男主也没做错什麽,他也有脆弱和无奈,商业投资失败,他的商业地产马上功亏一篑,他和他的母亲也要面临着刑事的责任,要他放弃寒夏,他做不到,放弃他的商业,他更做不到。
于是,他就犯下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他为了挽救他的商业而亲吻了薛拧,同时那也成为寒夏心中永远的一个刺,每每想起,都刺的她无所适从。
可有时人也会有自私,市侩的时候,林莫臣,有时便活的很现实。。
要说他唯一的错,便是太自负,自负的以为只要是自己给的,寒夏就一定想要,以为这个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人,即使他错了,也一定会原谅他,错在在爱情里,把自己的地位放的太高。
可等他明白自己错了的时候,寒夏已经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所以这次寒夏逃开了,再也不想回头,带着自己的梦想远赴美国。
不要让她一个人等太久,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到来的究竟是什麽。
——
2008年,他们结识。
2009年,木寒夏赴美求学。风臣公司年营业收入破十亿。
2010年,风臣成立集团,年营业收入突破五十亿。
2011年,风臣集团上市。
2012年,木寒夏从纽约大学毕业,获学士学位,进入某知名国际企业工作。风臣已成为国内排名前十的顶级商业集团。
2013年,林莫臣突然辞去在风臣集团的所有职务,只担任董事长,所有日常事务交由孙志和其他职业经理人打理,只身赴美,担任位于纽约的mk投资公司副总裁。
……
2015年。
……
你问我会等到什么时候?
其实并没有期限。
等她完成梦想,等她终于满身光彩回来的那一天。
我怎么舍得再放她离开?
——
“林莫臣,你曾经是我的梦想,并不是现在的你已不重要,而是很多路,人生的路,我已经习惯一个人走了。。”
“你说我没有全心全意对你。可是你要我怎么做到?我这些年,这些年已经习惯了没有你。我一个人读书,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所有的事。生病时除了张梓没有人在意,失败时没有别人鼓励。无论多茫然,可还是只能一个人走下去。因为我没有别的路了,别的路,我们曾经的那条路,被你断了。我以为你已忘了我,我以为我们再也没有可能在一起。可是你又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你一直在等待,让我回头。知不知道我的感觉,就像已经死去的希望,又被人挖了出来。
你问我想不想要,我想要。你说你是溺水的人握住救命稻草,难道我不是?我是那么小心翼翼地,握住今生这唯一一根稻草。我承认我不敢付出,我承认我犹豫又害怕,总是不敢跟你走太近。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样?
你知不知道,我早就知道,我们俩,是不一样的人。你永远利益为先,你永远冷静又有心机,即使对我也是。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真心,可是跟你相处时,很多时候我还是会想,你这样做,是真心,还是有意?是情之所至,还是想要令我陷得更深而已。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是我控制不了。
你觉得我这次不应该怀疑你。可电商是关乎风臣命运的大事,我明白要公平竞争,可是我也忍不住会去掂量,我在你心中,会有风臣重要吗?
而且你也说过的,你说如果在商场相遇,你对我绝不手软。
股市大跌,我虽然不懂投资,但是会拿出积蓄,去为国护盘。我身边的朋友,也都在这么做。可是你说这样是傻。风臣的钱,你的钱,早就安全撤出,明哲保身,冷眼旁观。我跟你根本就是不一样的人,你要我怎么百分之百的信你?信你今后都会百分之百待我,再也不会放弃我,再也不会离开我。哪怕天塌下来,哪怕倾家荡产,哪怕生死相隔,也不会停止爱我?可是林莫臣,曾经的木寒夏,就是这么对你的。什么也没有阻止过我对你的爱。所以,林莫臣,你现在要我怎么做到,像以前一样爱你?”
——
你终于回来,在我还没孤独终老的时候。
天不再远,地不再黑。
我记得你缤纷如光的笑,记得你在梦中牵引我的双手。
我得到过,我失去过。我痛哭过,我痴笑过。
你是我人生最纠缠的枝桠,我怎么能放弃不求了?
多谢你终于回来了。
从此不负春秋与寒夏,
不惧离别与牵挂。
是你陪我终老了。
——莫负寒夏(萧)
第一章就让人看的尴尬,你一个卖小吃的,跟一个书生满嘴的现代语言,后面捕快和女捕头也是如此,虽然是穿越爽文,但多少给点历史尊重!大唐开国的子民张口就是什么“单身狗”之类的真的好吗?当小白文看吧诸位!(堕落的唯美)